国务院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假如有一天,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也可以的话,你会做些什么呢?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提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维护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合法权益。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可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经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期间,可以实行相对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
加大对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到企业兼职创新的人员,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依法为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外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相关单位或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鼓励企业为兼职创新人员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提供补贴。
以上都是对事业单位人员说的。
然而对于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因工作需要而获得兼职报酬”。
在惩戒部分,第五十三条规定: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等行为。到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款又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因此,在规章制度方面,人民警察想兼职赚钱是门都没有的。不知道某些地方事业编制的警察可以不,当然,可以的话恐怕也是没有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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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眼中的你.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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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纯属调侃,警察当然是人人羡慕的职业了,连马云爸爸都为之神往。事后他回忆说:“当时去了5个人,4个被录取了,我就是那个没被录取的…”。妨碍马云成为警察的客观条件,一是身体素质不达标,二是个人特征太明显。呵呵呵,我也很无奈呀…
但后来,当不成警察的马云却把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给“挖”出了公安队伍,带进了自己的阿里巴巴。
他就是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的邵晓锋。马云与邵晓锋
邵晓锋在侦破重特大案件中取得优异成绩,所在集体曾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严打”先进集体和省“严打”先进集体,个人也曾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8次获得上级嘉奖,还获杭州市十大破案能手称号和新长征突击手称号。2003年7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当年,邵晓锋和马云相识在图书馆,两个在不同学校念书的年轻人,不约而同都把浙江图书馆当成了为了备战高考冲刺而复习的场所,由此开始了一段持续30余年的友谊。后来,邵晓锋198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在随后的日子里,马云常常会听邵晓锋给他讲破案的故事,以圆他的警察之梦。20年后,邵晓锋从刑警职业转型互联网加入阿里巴巴,2008年1月其出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和旗下子公司支付宝公司执行总裁,开始全面掌管这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命运和未来,并帮助好友马云圆阿里巴巴电子商务之梦。此前,邵晓锋一直战斗在刑事侦察第一线,经历了不少生死考验,加班加点更是不计其数,出差办案最多一年达300多天。至于为何选择脱下警服转战阿里巴巴,原因我们也不知道,收入我们也不知道,但是至少一点是肯定的,阿里巴巴再忙,想必一年也不用出差300多天吧?
所以,如果你足够优秀,哪里都可以是你大展伸手的舞台,对吧:最后,你对收入满意吗?你有想过你的“一技之长”是什么呢?如果有一天兼职被允许了,或者是改行了,你会考虑、能够做些什么呢?
欢迎继上一期“警察失业被要求立即归还警服和装备,暴雪中只穿睡衣回家
”讨论之后,欢迎在留言中继续畅所欲言!